2026 / 10 / 21

樓梯間堆放雜物怎麼處理:法條怎麼寫、誰該出面、怎麼檢舉

樓梯間堆放雜物,在公寓與大樓裡是《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十六條明文禁止的行為:住戶不得在樓梯間、共同走廊等處所堆置雜物、設置柵欄或門扇。處理的順序是先由管理委員會或管理負責人制止,不聽從再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理;其他住戶也可以列舉事實、提出證據向主管機關反映。這頁說明條文內容、管委會的責任、沒有管委會時的做法、檢舉要準備的證據,以及裝潢時怎麼把鞋櫃與腳踏車收回家。制度細節以主管機關最新公告為準。

第十六條怎麼寫:樓梯間不能放的不只是雜物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十六條第二項規定,住戶不得於私設通路、防火間隔、防火巷弄、開放空間、退縮空地、樓梯間、共同走廊、防空避難設備等處所堆置雜物、設置柵欄、門扇或營業使用。也就是說,樓梯間不只不能堆紙箱與舊家具,在門口加裝一道鐵門、用柵欄圍出一塊空間,也在禁止之列。

條文的但書只針對開放空間、退縮空地與防空避難設備,樓梯間與共同走廊沒有可以例外使用的規定。條例所稱的住戶,包含區分所有權人、承租人與其他經同意使用專有部分的人,所以租屋族同樣要遵守。常見的鞋櫃、鞋架、腳踏車、嬰兒推車、盆栽與回收物,放在樓梯間都可能被要求移除,個案是否違規,以管委會依規約處理及主管機關的認定為準。

不只是鄰居間的小事:樓梯是火災時的逃生路

樓梯間是公寓大廈發生火災時,住戶往下避難的主要路徑。樓梯間堆放雜物會讓通道變窄,煙霧中更容易絆倒;紙箱、舊家具這類可燃物,本身也可能成為延燒的燃料。內政部消防署曾在一起集合住宅火災後發布新聞稿,表示已函請各地方政府加強老舊高風險集合住宅的安全,包括逃生通道、樓梯間、防火門等處違規堆積雜物的查處。

除了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建築法》第七十七條也規定,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應維護建築物合法使用與其構造及設備安全,未依規定維護者,由該管主管建築機關依同法處罰。樓梯間的防火門若被雜物擋住而無法關閉,火災時煙就會灌進樓梯,所以門前不堆東西,也不要用物品把門頂住。

管委會不能只是勸導:制止義務與規約處理

依第十六條第五項,住戶違反規定時,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應予制止或按規約處理,經制止而不遵從者,得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理;第三十六條也把住戶違規情事之制止及相關資料之提供,列為管委會的職務。接到住戶反映樓梯間堆放雜物之後,管委會有責任出面,而不是只在公告欄貼一張勸導。

常見的做法是先口頭溝通,再以書面通知限期移除,並保留通知的紀錄與照片;若社區規約對公共空間的違規物品另有處理方式,就依規約辦理。管委會在這個階段留下的紀錄,日後報請主管機關時就是重要的佐證,每一次通知的時間、內容與結果都要留存。

樓梯間堆放雜物如何檢舉:從社區內部到主管機關

一般可以這樣走:先向管委會、管理負責人或物業管理人員反映,附上照片與位置;再由管委會依前述程序制止並限期改善;若仍不改善,管委會可以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理。第五十九條另外規定,其他區分所有權人、利害關係人、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得列舉事實及提出證據,報主管機關處理,所以住戶個人也可以直接提出。

主管機關認定違反第十六條第二項時,依第四十九條可以處罰鍰,並限期改善,屆期不改善得連續處罰,罰鍰額度依條文規定,這裡不列數字。各縣市受理公寓大廈管理事務的單位不盡相同,不確定窗口時,可以透過縣市政府的陳情管道,說明社區地址、堆放的位置與已經反映過的經過,由市府分辦到承辦機關;若雜物已經明顯阻礙逃生,也可以同時向當地消防機關反映。

  • 第一步:向管委會或管理負責人反映,附照片與位置。
  • 第二步:管委會制止,書面通知限期移除。
  • 第三步:仍不改善,由管委會或住戶列舉事實、提出證據報主管機關。
  • 第四步:主管機關認定違規後,依法限期改善並得處罰鍰。

沒有管委會的老公寓:先找出誰是管理負責人

很多老公寓從來沒有成立管理委員會,鄰居之間為了樓梯間起爭議時,常不知道該找誰。條例第二十九條規定,公寓大廈未組成管理委員會且未推選管理負責人時,以區分所有權人互推之召集人或申請指定之臨時召集人為管理負責人;無法互推召集人或申請指定臨時召集人時,區分所有權人得申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指定住戶一人為管理負責人。

實務上,老公寓的住戶可以先約大家開一次會,推選管理負責人,把樓梯間的使用規則寫下來,例如公共照明、清潔輪值與禁止堆放的範圍。有了負責人,制止與後續報請主管機關的程序才有人執行;即使沒有,住戶個人仍可依第五十九條列舉事實、提出證據報主管機關。老公寓若正準備整體翻新,可以參考新竹老屋翻新的規劃方式,把室內收納一併重新安排。

檢舉前準備的證據:照片、時間與溝通紀錄

主管機關處理樓梯間堆放雜物的案件時,需要具體的事實。建議拍攝看得出樓層與位置的照片,連續幾天在不同時段拍攝,證明不是臨時放置;記錄物品的種類、佔用的範圍,以及是否影響通行,例如樓梯的寬度只剩下一人側身才能通過。

另外把溝通的經過整理成時間表:哪一天向管委會反映、管委會何時通知、對方怎麼回應。拍照時避開鄰居的臉與門內的私人空間,也不要把照片貼到社群上公開指責,以免衍生其他糾紛;更不要自行把他人的物品丟棄或搬走,處理的權限交給管委會與主管機關。

把門外的東西收回家:玄關與室內收納的規劃

樓梯間會堆滿東西,很多時候是因為家裡真的放不下:鞋子太多、腳踏車沒地方停、嬰兒推車每天要用。裝潢時預先替這些物品安排位置,是避免爭議最根本的方法。玄關可以做一整面落地鞋櫃,下方留空放推車或常穿的鞋;腳踏車可以在室內規劃壁掛架,或在陽台找到合適的位置。

惟新作品黑白絮語的提案,在玄關設置整面收納高櫃,鞋子、雨具與外出用品在門內就有固定的位置。若家中有樓梯,樓梯下也能做成收納,做法可以參考樓梯下收納櫃;全屋的收納動線則可以從居家收納規劃開始。

黑白絮語|玄關整面收納高櫃(惟新設計3D 提案)
惟新設計作品《黑白絮語》玄關整面收納高櫃・3D 提案,看完整作品

裝修期間的建材與垃圾,也不能堆在樓梯間

住戶自己的雜物要收好,裝修工程期間也一樣。建材、拆除下來的廢棄物、工具與紙箱,若暫放在樓梯間或走廊,同樣影響其他住戶通行,也可能違反社區的裝修管理規定。正式施工前,應向管委會申請、了解施工時段與搬運動線,並在電梯、走廊與樓梯鋪設保護。

惟新從青埔出發,服務桃園各區與林口、新竹、竹北、湖口的住宅,施工期間由專人現場監工,依社區規定處理材料堆放與公共區域的保護。想比較不同裝潢公司在施工管理上的做法,可以參考桃園裝潢公司的判斷方式,或聯絡我們了解施工前的社區申請怎麼準備。

樓梯間堆放雜物常見問題

樓梯間只放一個鞋櫃也算違規嗎?

可能算。第十六條第二項禁止在樓梯間堆置雜物或設置柵欄、門扇,鞋櫃放在共用的樓梯間,常被認為屬於堆置物品,條文對樓梯間也沒有開放例外使用的規定。是否構成違規,以管委會依規約處理及主管機關的認定為準,比較穩妥的做法是把鞋櫃移回室內。

透天厝自己家的樓梯可以堆東西嗎?

自家透天的室內樓梯不是公寓大廈的共用樓梯間,不適用第十六條對樓梯間的規定,但安全的道理相同。樓梯是火災時全家的逃生路,堆放雜物會讓通道變窄,也容易絆倒長輩與孩子,建議保持淨空。

管委會一直不處理,住戶可以自己檢舉嗎?

可以。依第五十九條,其他區分所有權人或利害關係人,得列舉事實及提出證據,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理。提出時把樓梯間堆放雜物的照片、日期與向管委會反映的紀錄一併附上,主管機關比較容易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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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十六條、第二十九條、第三十六條、第四十九條、第五十九條);全國法規資料庫:建築法(第七十七條、第九十一條);內政部新聞:樓梯間等堆積雜物 內政部消防署:中央建築法令已完備 各地方政府當依法執行公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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